官方通报罗帅宇事件 全面调查结果公布

fjmyhfvclm2025-06-14  0

2024年5月8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研究生罗某宇在租住小区坠楼身亡。公安机关认定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刑事案件。自2024年8月以来,罗某宇家属向湖南省卫健、公安等部门寄送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着手调查。2024年11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长沙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核查。

2024年5月8日上午8时10分,长沙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地质家园小区1栋楼下有一男子坠楼身亡。经调查,坠亡男子为罗某宇,1996年3月生,四川内江人,湘雅二医院2021级外科学硕士研究生(肾脏移植方向),与三名同学合租在该小区1栋。

坠落点位于1栋南侧地面,尸体呈仰卧状,头部距墙壁7米,两只拖鞋位于附近地面上。现场有放射状血迹及脑组织残渣遗留。高坠点位于1栋1单元15楼楼顶平台南侧边缘,围墙外侧有一突出平台,平台南侧有一镂空长方形孔洞。楼顶围墙顶部有黑色灰尘,与死者双手掌灰尘一致。警方在高坠点进行侦查实验,证实成年男子可独自从楼顶围墙攀爬至突出平台,并从南侧镂空孔洞钻出。

对罗某宇居住的房间进行勘查,房门及门锁均未发现破损变形。房间内物品完好,未发现打斗、搏斗、拖拽等异常痕迹。房间书柜内有一单肩挎包,包内有现金24540元。床头枕边发现一副眼镜,符合罗某宇自己使用后闭合眼镜腿并放置的情况。室友彭某反映2024年4月发现罗某宇眼镜框有破损,没有去修。

尸表检验显示,罗某宇全颅崩裂、脑组织破碎、双侧肋骨广泛粉碎性骨折、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结合损伤形态特征、分布特点及形成机制,死者系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及全身多发损伤而死亡。理化检验显示,死者心血中未检出常见毒物及镇静、安眠等精神类药物。

调取“天网”视频和地质家园小区视频显示,2024年5月6日下午3时20分,罗某宇独自一人进入1栋1单元,直至5月8日事发前未离开单元楼。三名室友在罗某宇坠楼时段均未在该小区内。小区2栋南侧监控视频显示5月8日上午8时7分,罗某宇从楼上坠落至地面。

公安机关调查访问报警人、小区保安及罗某宇导师、同学等人,均未发现明显异常。邻居张某反映当天没有听到吵闹声、搏斗声。综合现场勘查、尸表及理化检验、视频侦查、调查访问等情况,判定罗某宇系独自一人到达楼顶,自主攀爬翻越围墙到达平台,后从镂空孔洞内跳出,坠落至地面后反弹至尸体发现位置。认定其系跳楼自杀死亡,排除刑事案件。2024年5月17日,罗某宇家属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调查结论书面表示无异议,不需要进行尸体解剖和病理解剖。

公安机关走访调查了罗某宇的导师、辅导员、同学、室友以及湘雅二医院医生护士等50余人,开展全方位谈话,并调阅医院研究生培养相关记录。罗某宇于2014年至2019年在河南某医学院就读本科,2025年7月开始在湘雅二医院外科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研究生期间,罗某宇综合成绩在全年级393名学生中排第258名,在肾脏移植方向3人中排第3名。2022年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2023年重考通过。2024年4月底为学校集中提交毕业论文送盲审时间,但直至5月8日事发前,罗某宇仍未提交论文。

罗某宇在2023年9月28日、11月27日与本科期间同学罗某微信聊天时表达了对未来就业的担忧。截至2024年5月8日事发前,罗某宇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室友反映,罗某宇自2024年4月中旬后,与同学室友交流变少,显得消瘦。2024年5月8日下午2时,罗某宇的QQ个人空间发布一条说说,内容为“今后我死了,兄弟们陪我一把银色手术刀”。经调查,分析系罗某宇生前提前设置的定时发布。

2024年8月以来,有关部门收到罗某宇家属寄送的举报材料,包括报案材料、器官捐献资料、录音转换的文字材料共1281页,联合调查组逐一进行了调查核查。家属提供的50份器官捐献资料经核实系罗某宇读研期间因课题需要复制保存。通过COTRS系统和国家器官移植注册系统查询比对,确认50例捐献器官的来源及去向全过程均可溯源。所有捐献均为家属同意,签名、捺印真实有效,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对家属提供的6段录音材料的原始音频进行核查,举报材料中两段被指为“刘翔峰”的录音实际为湘雅二医院急诊科医生周某。录音场景分别为医生周某在2022年4月18日为肠坏死患者陈某行急诊剖腹探查手术、2022年4月24日为该患者组织全院大会诊,内容系正常业务工作交流。此外,家属提供的录音转换文字材料存在多处错误。举报材料中其他录音经鉴定均为正常科研或工作交流内容,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家属反映“罗某宇因举报刘翔峰而遭迫害”的情况,经核实,罗某宇仅于2022年4月在刘翔峰所在科室轮科,当时两人并无同台手术记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以及湘雅二医院均未收到过罗某宇对刘翔峰的举报。在刘翔峰事件调查过程中,相关部门也未向罗某宇了解情况。

关于质疑“手机通讯记录异常”的情况,经核查,5月8日上午罗某宇坠亡后,其手机有三次通话记录。上午10时19分,处警民警李某为确定死者身份,使用死者手机的紧急呼叫功能拨打110,查询该手机号码及机主信息。上午10时33分、10时49分,同学周某、辅导员李某先后拨打罗某宇电话核实情况,电话均由民警李某接听。

关于质疑“罗某宇笔记本电脑数据被删除”的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宇的个人物品进行了封存并对电子产品进行电子物证检验。完成提取后,公安机关将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硬盘等罗某宇个人物品当面交还家属,未对其中资料进行修改或删除。经检索,在备份数据、云端资料中均未发现家属提到的命名为“举报材料”的文件及文件夹。

关于质疑“通过罗某宇等研究生洗黑钱、分赃款”的情况,经核查,湘雅二医院肾脏移植科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存在将部分绩效先发放至多名研究生账户,再转至个别职工账户的现象。罗某宇近三年在读期间,科室累计向其发放33.379万元,其中29.526万元分批次转回科室原护士长,用于发放科室人员绩效,剩余3.853万元为罗某宇个人绩效。该行为反映出该科室在绩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令医院整改,并对涉事科室主任、护士长等4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罗某宇坠亡后,湘雅二医院积极协助家属处理后事,表达慰问;考虑到其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了人道主义慰问金。2024年10月31日,律师伍某某代表家属向湘雅二医院提出巨额补偿要求,医院予以拒绝。2024年9月以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湘雅二医院、长沙市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前往四川内江、眉山等地与家属沟通。调查结束后,联合调查组三次前往四川,拟向罗某宇家属当面通报调查结果详情,但家属予以拒绝。针对罗某宇家属2025年3月提出的要求刑事立案调查的信访诉求,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过核查调查后,于4月27日向罗某宇家属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4月30日,罗某宇家属向雨花分局申请刑事复议,5月12日,雨花分局作出维持原决定的结论,并将刑事复议决定书当面送达代理律师及家属。5月20日,罗某宇家属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5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决定的结论,并于5月29日将刑事复核决定书当面送达代理律师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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