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订营销短信要花0.1元 法院判了 用户维权获赔

2025-05-11ASPCMS社区 - fjmyhfvclm

收到“拒收请回复R”的营销短信时,你会直接删除还是按提示操作?近日,江苏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2024年3月14日16时51分,王某的手机收到一条题为“XX教育”的广告短信,短信最后注明“拒收请回复R”。当晚,为了不再受到广告骚扰,王某回复了“R”退订,产生了0.1元的短信费用。之后,他在工信部网站查询到该短信码号系某网络科技公司使用,且退订后未再收到该码号端口的短信。

退订营销短信要花0.1元 法院判了

王某认为,该公司非法收集、储存并使用了他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侵犯了他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干扰了正常生活,造成精神痛苦。因此,他起诉要求公司书面道歉、停止骚扰,并承担0.1元退订费及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2500元。然而,被告公司并未作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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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手机号码为实名注册,与本人特定相关,属于个人信息。案涉短信由被告使用的码号端口发出,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为信息提供者及个人信息处理者。被告在未取得王某同意和请求的情况下发送商业短信,构成对其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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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尽管被告仅发送了一次短信,且时间并非深夜等不适宜时段,短信内容也没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之处,退订后也未再发送,因此其行为的影响方式及频率不足以使王某产生精神痛苦。最终,法院判决某网络科技公司赔偿王某短信退订费0.1元及合理支出8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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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表示也曾因退订短信产生的0.1元费用而困扰。法官解释称,0.1元是直接产生的退订资费,800元是维权合理开支(如交通费、文印费),但精神损害赔偿需证明“造成精神痛苦”。本案中单次短信未达严重程度,所以未支持。这提醒大家:维权要算清“合理账”,诉求要有证据支撑。

法院还提醒,若短信高频发送、时间恶劣(如深夜)或内容涉及隐私侵犯,可能触犯《民法典》隐私权条款,届时可主张赔礼道歉和精神赔偿。遇到此类情况,建议保存短信原文、发送号码、时间戳作为证据,并谨慎对待非官方认证号码的“退订”提示,可通过运营商或12321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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