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冒用学籍女子发现自己学籍也被冒用 当地教育局:已对冒用者批评教育
河南邓州的翟月娥发现当地教育系统有两个公办教师可能冒用了她的学籍和成绩,她举报后,教体局仅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这让她难以信服。更让她心中难以平静的是,她曾经也用他人的学籍参加中考,后来因为不愿顶着别人的名字生活,毕业后放弃了中专学历,自谋生路。
1980年出生的翟月娥是河南邓州人,1996年她在邓州市赵集镇第一初级中学参加中考,考了400多分但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当时邓州的教育政策规定,不允许学生复读后再参加中考,但成绩好的例外,中考成绩350分以上的还可以免费复读。于是翟月娥选择留在一初中复读,并于1997年二次参加中考,考试成绩依然只有400多分,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随后,她在赵集镇第二初级中学复读,并于1998年第三次参加中考。这次,她在老师安排下借用了一名辍学应届生赵某的学籍参加考试,最终以525分的成绩被南阳市农业学校录取。
1998年到2001年,翟月娥以赵某之名在南阳农校学习。毕业后,她的学籍和毕业证上的名字都是赵某。由于不愿顶着别人的名字生活、工作,她放弃了中专学历,开始自谋生路。2024年初,翟月娥偶然得知老家赵集镇有两名公办教师的姓名和她相似,学籍信息也有重叠之处,怀疑自己1996年和1997年的中招成绩和学籍被人冒用,遂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
邓州市教体局回复称,确实有一名在职教师曾冒用翟月娥学籍参加中考。调查结果显示,高某在1995年使用翟月娥的学籍参加了中考,并被邓州市职业中等学校(师资班)录取,毕业后在当地参加教育工作。彭某某则在1997年使用翟娥的学籍参加中考并被录取,但翟娥并非举报人翟月娥。教体局表示,冒用学籍是因为两人都是复读生,而当时政策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方可参加考试。鉴于此种行为未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教体局要求赵集镇中心校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翟月娥对教体局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处理方式过于轻描淡写。教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上述结果是调阅比对两位涉事老师履历档案中的学籍照片、身份信息以及当年中招考试的相关档案材料后形成的。对于翟月娥提出的中考具体时间等疑问,工作人员建议她到教体局现场查看。据了解,冒用学籍的两位涉事老师分别在邓州市赵集镇两所小学任教,这两所学校负责人也证实,邓州市教体局确实做过调查,建议翟月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