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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排着队要她签名,她的歌曲磁带也在市场上供不应求。 此后,程春莲继续出演经典剧目《马兰花》。凭借扎实的基本功和《刘三姐》的影响力,许多人慕名前来捧场。 没多久,程春莲实现了儿时的梦想,成为了大明星。经过多年的努力,她在歌舞团的地位也稳固了下来。只要不出意外,她的未来将一片光明。 然而,程春莲并不满足于此。她开始有了更大的野心。 **下海经商** 虽然程春莲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她依旧不满足于拿着剧团的固定工资。再加上《刘三姐》的热度逐渐减退,如果没有新作品,很快就会被替代。 正好,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许多人纷纷下海经商,靠商业获得了暴利。程春莲觉得,既然别人都能成功,那么自己也有机会。 因为缺乏经验,她起初非常谨慎。她决定先在公司做个员工,了解一下市场行情。很快,她就进入了中日合资的美尔雅服饰有限公司,开始做店铺销售。 凭借出色的外貌和口才,程春莲刚到公司就成为了销售冠军,还迅速与上层领导建立了联系。但不久后,程春莲被公司举报,要求她一个月后离开。 程春莲非常自信,她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十天就够了。说完便离开了公司。 尝到成功的甜头后,程春莲开始认为自己有经商的天赋。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进入了当地的一家石油公司,并与梁某建立了联系。 梁某看中了她的美貌,而程春莲则看中了梁某的高位。进入石油公司后,程春莲很快被提拔。 **走上违法之路** 程春莲越来越胆大,她与梁某合作,决定进入倒卖石油的行业。尽管这条路违法且充满风险,但他们被利益蒙蔽了双眼,执意走下去。 程春莲没想到,这个决定最终把她推向了无法回头的深渊。 她一开始还小心谨慎,倒卖少量石油。然而,随着多次成功,她变得越来越大胆。短短一年时间,她已经倒卖了价值几十万元的石油。 然而,天网恢恢,一封举报信让她的犯罪行为曝光。举报信详细描述了她和梁某的违法行径,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 1989年,程春莲被逮捕。她拒不认罪,一直辩解说自己是在为国家经济做贡献。 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她最终被判死刑。在得知判决结果后,程春莲仍不悔改,拒绝接受任何减刑条件。直到走上刑场,她才意识到自己无法逃脱,开始痛哭求饶。 然而,一切已经太迟。当一声枪响响起,程春莲的生命也随之终结。 **结语** 如果程春莲能继续坚持自己的初心,朝着梦想努力,或许她的结局会有所不同。然而,生活没有如果,做过的事情也无法重来。 克制欲望,抵制诱惑,是每个人一生中都需要学习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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